敬畏生命,应该是我们做人的一种本份。因为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,算是一个科技高度发达,物资空前丰富的所谓文明时代。文明时代最重要的标志,不仅仅是用物质财富的富有来衡量,而最主要的是以“人”为中心,关注生命,关注人的权利,并以此为出发点来构建制度文明和社会文明,调整人与人,人与组织,人与自然的各种关系,从而形成一种和谐的共生系统。这种软财富,才是文明时代的核心,也是文明时代最重要的标志。
具体到一个国家,这种软财富表现在执政者的治国理念上。用什么样的制度治理国家,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,权力如何分配等等,在此表现出巨大的分野。在我们国家的权力金字塔中,塔尖是党和军队,其下是各级人大政府政协等组织,塔基是普通人民群众。这种自上而下一条线的权力体制,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,其实担有极大的风险:路子走得正,大家都好说;路子走歪了,大家都遭殃!并且没有什么力量可以改变它前进的方向!比如大跃进,比如文革,还不是上面一条线,下面拉成片,饿死了几千万人,又斗死了几百万人,无数个家庭绝户,无数个家庭残破,又有谁反思过?又有谁负责过?我们所能做的,永远是要求我们“紧跟”,忘记过去,展望未来,陶醉在其乐融融的“和谐”之中。
但社会现实却总是那么不听话,总喜欢闹出些呕哑嘲哳的破音来,破坏和谐的大好局面。比方说吧,各级政府官员,就常常为其治下的“刁民”所苦恼,对付他们的最好办法,当然是继承革命前辈的光荣传统,打而杀之。先说公安,警察不打人手心就发痒,不搞逼供信,办案没得门。碰到一些强硬的“顽固”分子,就把他们往死里整,看是你的嘴硬,还是我的手段硬,把人整死了,然后潇洒地来个上吊自缢或是跳楼自尽作结,留下死者一家在那里悲悲啼啼,他们也只当是听了音乐。又如司法机关,他们枉法判案,草菅人命,不知道制造了多少个窦娥事件。还有城管,这大概是我们这个社会中最恶心的一个部门,汇聚了一大帮社会渣滓,专事打砸抢,将底层百姓最后一点求生希望砸得粉碎,常常干出些致人重伤或戗人生命的“壮举”来。还有拆迁,那些财雄势大的老板们豢养着大批打手,先是威胁恐吓,继而打人杀人,最后是强制拆迁,于土匪强盗不如!可怜那些无辜百姓,被迫背井离乡,一片凄惨景象。至于说黑社会打人杀人,那更是家常便饭,一个地方的黑社会集团,往往能够横行无忌达数年之久,其对众多公民所造成的无辜伤害,可谓罄竹难书!还有不少黑矿黑窑黑工厂的奴隶制,工人的生命更是毫无保障!
以上所列举的这些情况,都反映出在我们这个所谓文明社会中,生命被遭受了极大的蔑视,不尊重生命、藐视生命、甚至残害生命的事时有发生。宝贵的生命,时不时地被某些部门或组织当作祭品,供上祭坛。如高莺莺、孙志刚、马雪明、魏文华等等等等,他们生命的殒落,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哀,更是我们这个民族的耻辱!
轻视生命,不尊重生命,有着由来已久的历史。奴隶制时代自不必说,那时候没有人权的概念,奴隶们是不被当人看的,奴隶主对奴隶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,奴隶只是一种工具,所以谈不上尊重生命。封建社会,是一种集权专制的社会制度,虽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人权概念,但人的权利意识开始觉醒,在治国理念中,亦有了“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”的提法,虽然在实际操作中不可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“同罪”处罚,但毕竟有了一种人权意识的萌芽。真正意义上的尊重生命、尊重人权,则是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后,随着民主政治制度的建立而完善和发展起来的,人权,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概念,而生命权,则是人权的基石。由此可知,在任何专制集权的制度之下,要享有真正的人权只能是一种奢望,甚至连最基本的生命权都没有制度的保障,因为制度会为恣意膨胀的权力所破坏,在此种情况下,人民的生命安全,便面临着极大的潜在威胁!
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,中国历来都有一朝天子一朝臣的说法,历朝历代政权的更迭,基本都是靠武力夺取,而政权的巩固,也得靠武力来维护。江山未打下之前,首领与将帅们尚能上下一心,同生共死,亲如兄弟。江山打下后,君王与臣下的区分立刻显现了出来,因此昔日的兄弟,今日的君臣之间,总会有一些不和谐的地方,君臣之间互有疑忌,最后的结果,便是大戮功臣,成百上千甚至上万条人命,须臾之间命丧黄泉。如汉初杀韩信、英布、彭越等。明初的蓝玉、胡惟庸案等,不知有多少生命做了冤鬼!高鸟尽,良弓藏,狡免死,走狗烹,天下定,人才尽,便是对这种权力争夺中不尊重生命,残害生命之暴行的形象概括。肉体消灭,是一种巩固权力的最为保险的方式。古语云:成者王侯败者寇!今人更是概括成:成功了的造反便是革命,不成功的革命也是造反!权力争夺中遵循的原则是:强权便是真理!为了夺权,什么手段都可以用,说谎、欺骗、煽动、伪装、暗杀、屠杀等等等等。而人,则成为权力斗争中的一种工具,合用的时候就成为一种可以利用的力量,而不合用的时候则被一脚踢开,弃之如敝履。想想历次政治运动中那些被无辜牺牲掉的生命,像王实味、老舍、傅雷、张志新、遇罗克、林昭等等,甚至彭德怀、贺龙、刘少奇等,他们的生命,还不是同样都成了制度的祭品!
最可怕的是,这种蔑视生命,不尊重生命的劣习,并没有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,而是以一种更隐蔽、更堂皇的形式在现实生活中反复上演,如公安司法部门的打人、伤人甚至致人死命的事件就屡有发生;强制拆迁中的种种恶劣行为;城管执法的无数起流血事件……所有这些,无时无刻不在伤害着老百姓那脆弱的生命和心灵。生命,已经祭奠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各个角落,还能再祭奠些什么?
综而言之,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核心,就是以人为中心,尊重人的生命,尊重人的权利,并以此为出发点来构建制度文明和社会文明,从而建立一个公平合理、人人平等的和谐社会。虽然我们现在离这一步还很遥远,但只要看准了目标,就有了方向,心中就会有希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