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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名与责任 ——实习日志(十一) 
[ 2007-7-30 21:50:00 | By: 小瞳 ]
 

    我们每天要接触到很多保单,每个保单都要一一审查,审查的内容之一就是看签名。原来我只知道要检查签名,也知道签名很重要,但是没有仔细去深究过这里面的学问。今天小孙姐姐跟我说了一句话,让我感触很深——走上工作岗位后,你的签名是要负法律责任的。

 

这是勿庸置疑的。

 

我们接触得最多的就是保单,每一份保单上面至少要有三个人的签名,每一个签名原则上是要本人亲自签名的(不会写字的人和宝宝当然除外)。这一点的重要性,举个很简单的例子:假如有一个业务员帮客户(投保人)代签了全同,到后来客户突然要退保的时候,公司是要遭受损失的,因为客户只用一句话就完全可以不用负任何责任——“我没有在合同上签名。”也就是说,他本人没有签名,所以不负法律责任和合同责任。

 

所以在签名栏落笔的时候一定要看仔细了。本人要看清楚合同条款再签,有不清楚的一定要及时询问,并且千万不要代他人签名,除非有他人亲自写的委托书(有时候这个也不一定有效)。还有在交接资料或者物品的时候也一定要注意写清楚,包括物品的数目名称(哪怕是一个小纸片也要写清楚),然后再签名落款,否则以后发生了纠纷很麻烦的。

 

签名事小,责任重大,谨记!

 

今天小孙姐姐给我讲了保全的项目和每个项目所需要的资料。我基本上都记清楚了,但是不敢肯定让我复述的时候不会出错。只有在以后的接触中进一步加深印象。我想熟练了就自然记得了。

    新的星期的第一天,加油!!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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